解:橘亩明总人数是:60+40=100(人)100人按8:7:5比例分配为:40人、35人、25人所以甲村有60-40=20(人)在为丙村修路而乙村有40-35=5(人)在为丙村圆告修路所以甲村为丙村修路的人应得工资:1350×20/25=1080(元)乙村为丙村修路的人应得工资:1350×5/25=270(元)答:甲村应该耐洞分得1080元,乙村应分得27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