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《劳动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新入职员工参保手续:
1)带上和员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,一式三份的,带一份去即可,以及员工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;
1.如果公章可带去,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《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》,即可,此情况下《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》由社保机构打印,只需盖公章;
2.如不能带公章去,填写完整的《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》和《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》,加盖公章;
3.如员工还没换新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,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;办理以上手续,为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加盖印章。
为新员工缴纳社保:
1、除特殊原因,每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;
2、进入新公司时,若员工有社保账户的,应到社保局将员工的账户申请报停(需携带身份证原件);
3、新员工没有社保账户的,要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(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给社保局扫描制作医保卡);
4、在职职工社保异动表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盖单位公章)、劳动合同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。
下面以重庆市为例,详解一下社保开户的流程。
1、《重庆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;
2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;
3、《营业执照副本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;
4、《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;
5、《银行的开户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;
6、《全权委托授权书》(分公司企业需提供)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(总公司及分公司);
7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(分公司企业需提供);
8、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(分公司企业需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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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
一、
一般来说,个人办理社保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号到20号(节假日除外)。本市
人需要购买社保的,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,而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,
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。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,提交
相关资料,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。
对于初次办理社保人员需备交在本市场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》;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以及--寸证件照。对于之前缴纳过社保,离开旧单位之后想要续费的人员除了要提供本市场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》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之外,还要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“申报单”或“基金转移清单”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》或《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》(未办《手册》或《登记证》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)。
二、
如果是企业职工,便可以通过单位集体方式办理社保。公司办理需要先到
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证。
办理社保登记证需要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社保中心填表(社保问讯处领表,然后加盖公章送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证)这些资料。
此外,因为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,各个地方的流动人员也很大。那些由外埠
转入本市人员办理社保除了要需备交本市场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》和
身份证及复印件之外,还要出具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“基金转移清单”到代办处
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续。
三、
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,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,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。办理社保也可以找中介公司代为操作社保,这种方式是正规合法的。需要提醒参加社保的人员的是,一般情况下,签订《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》后,由于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当月划款失败,应及时登记申请补缴未扣社会保险。如连续三个月划款失败,则视为自动终止缴纳社会保险协议。
新员工参保办理程序:
一、首次参保
1、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《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》、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,并填写《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》(需加盖单位公章)一式两份,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。
2、批量参保(5人以上),还需提供电子文本(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)。
二、续保:
1、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《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》、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,并填写《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》(需加盖单位公章)一式两份,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。批量续保(10人以上),还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(即Excel表,由单位自行制作)。
2、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,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《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》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。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。
新员工入职购买社保的时间:
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,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,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,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,比如员工5号入职,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,必须办理社保申报。